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5〕152号,附件1)和《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知发〔2025〕25号,附件2)要求,现将我市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及时组织申报。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专利权人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七)申报单位须3年内(含3年)未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异常标注)和不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相关失信信息(已信用修复或移出的除外),并未发生涉黑涉恶情形。
二、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一)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5年修订版),下载后不得更改模式,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报。
2.附件内含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可以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平台网址//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二)各申报单位要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
(三)每个推荐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内含申报书、附件、授权公告文本三个独立文件)。
二、其他事项
(一)《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23年修订)》《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5年修订版)》等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网址://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需要备案认定专利密集型产品的,请登录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网址://www.zlcp.org.cn/),具体备案流程可参考网站上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操作手册》。
(二)各申报单位(包括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应在2025年12月1日前将纸件(1份)及电子件报送至我局。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收件日为准)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请务必抓紧时间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5〕152号)
2.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知发〔2025〕25 号)
3.推荐项目汇总表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联 系 人:张宇 联系电话:0591-22032293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836A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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